咸渭教字〔2020〕157号
各初中、小学,渭阳学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平等入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20〕102号)要求,现将全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学区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在所在社区、办事处备案,区教育局审核批准。严格落实 “七长责任制”“一册两表四书”制度,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招生入学原则
1.公办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严格招生秩序,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实现阳光招生,确保学区内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2.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在欲就读学校报名登记。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渭城辖区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在登记报名后仍有余额的,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在其他县市区招生,民办小学按计划招满为止。民办初中以渭城辖区招生为主,外县市区招生为补充,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初中登记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在未完全接纳本学区学生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招收学区外学生。若接收完学区内所有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学校须先将拟接收的学区外学生情况统计汇总,以书面形式报请区教育局,且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赞助费”等违规费用。超计划学生一律不予建立电子学籍档案,不得享受教育经费、免费教科书等相关政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拒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不得私自设置入学条件限制,刁难学生入学。
三、严格审核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各学校要严格审核,禁止接收年龄不满6周岁儿童。凡接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将无法建立电子学籍,其后果由接收学校承担。凡年龄超过7周岁的儿童,各学校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审核,严防学生一年级留级,若未建立电子学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延缓入学证明材料。
四、学校学区服务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学区服务范围,不仅包含该区域内常住人口子女,进城落户农民子女,还包括该区域内的非常住人口子女(来我区长期居住的外来投资、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已移交的原企业学校学区,应包括原单位职工子女及学区内其他学生。
五、学区内学生界定
1.学区内常住人口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2020年7月1日前迁入,不含7月1日)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学区内有已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④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2.学区内非常住人口子女是指:外地来渭城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在秦渭两区、已划转至西咸新区的居民子女不属于外来人口,应按照常住人口规定,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2020年7月1日之前至少一年以上,不含7月1日);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就业证明(渭城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镇办开具的同意来我区的外地就读流出证明;⑥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电子学籍号和毕业证书。
六、全面摸底调查登记
1.公办学校:从7月15日开始,组织人力对学区内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资料审核(不少于2次),并于8月15日前,向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新生报名登记工作;8月30日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确保学区内新生全部按时入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登记注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到所属学校办理延缓报到手续,申请学校预留学位。
2.民办学校:7月1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及招生计划;7月20日—7月27日,进行资格审查登记;7月31日前,完成网上报名;8月5日前,公布登记报名信息;8月10日—8月15日,实施电脑随机录取;8月16日—8月20日,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完成报到注册工作。
七、全面消除大班额
各学校要严把起始年级招生关,严禁出现大班额,起始年级人数不得超过56(不含56)人。坚决禁止:小学1—3年级,初中7—9年级出现大班额,禁止小学其他年级出现超大班额。
八、妥善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要按照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通知》(咸渭教发〔2015〕98号)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审核,合理处置,切实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上,上好学。
九、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本次公布的学区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学区,其它各年级的学生,继续在原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驱赶非起始年级学生。各小学必须实行“零起点”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禁止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组织提前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禁止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变相“掐尖”选生源;禁止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禁止学生校内留级;对于转学生,学校首先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对学籍信息进行查询,严防学生转学留级;禁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责令学生停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坚决杜绝假休学真留级现象。严格鉴定审核相关证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的招生。禁止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乱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和以择校、借读名义的违规收费;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优秀生源;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对令行不止者,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学籍管理,对于新入学的学生,坚持“一人一籍”,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对于转学学生,严格坚持“籍随人走”的规定,督促家长及时办理转学手续,未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造成学生学籍问题的,责任由学校承担。
十一、加大招生政策宣传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宣传工作,7月15日前将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公布<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学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通知》等文件及学区划分地图,在学校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展板、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学校学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时间等,并设立招生热线,方便群众咨询。群众咨询时,应认真、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于学区内一些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根据其实际困难,灵活妥善处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激化矛盾,问题上交和家长上访现象,确保我区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咨询电话:33188582 监督电话:33188583
附:咸阳市渭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
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咸阳市渭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区
学 校 | 学 区 | 备 注 | |
渭城一初中 | 初中 | 人民路、西宁街、中山街以南,渭阳路以北,乐育南路、中央领域以东,抗战南路以西。 | 不含 中央领域 |
渭城二初中 | 初中 | 陇海铁路、民生东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八方纺织以东, 新兴路、抗战北路以西。 | |
风轮初中 | 初中 | 西北一棉,八方纺织,陇海铁路以南,人民路、西宁街、中山街以北,乐育路以东,八方纺织、中央领域以西。 | 含中央 领域 |
道北中学 | 初中 | 中铁一局及驻咸相关单位,毕塬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联盟一路以东,新兴路以西。 | |
塔尔坡学校 | 初中 | 西咸新区与渭城区北交界线以南、文林路以南,毕塬路、朝阳一路、咸铜铁路以北,新兴路北延线、文苑路、东风路北延线、毕塬路到朝阳一路间东风路以东, 西咸新区与渭城区东交界线以西。 | 不含师院 附中学区 |
小学 | 西咸新区与渭城区北交界线以南、文林路以南,毕塬路、朝阳一路以北,新兴路北延线、文苑路、东风路以东, 咸铜铁路、东防洪渠、迎宾大道以西。 | ||
道南学校 | 初中 | 西安铁路局驻咸相关单位,陇海铁路、朝阳一路以南,民生东路、渭阳东路、人民东路以北,咸铜铁路、人民东路立交铁路桥以西,新兴南路、抗战路、东风路以东。 | |
小学 | 西安铁路局驻咸相关单位,陇海铁路、朝阳一路以南,渭阳东路、人民东路以北,咸铜铁路、人民东路立交铁路桥以西,新兴南路、抗战南路、东风路以东。 | ||
文汇初中 | 中小学 | 第二纺织机械厂,毕塬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 联盟二路以东,联盟一路以西。 | 含陕工职院 |
师院附中 | 中小学 | 咸阳师院院区及能源学院、青海军区干休所、杜家堡。 | |
民大附中 | 中小学 | 西藏民族大学院区。 | |
长庆子校 | 中小学 | 石油助剂厂,井下作业公司,器材供应处,昌源服务处。 | |
金旭学校 | 中小学 | 咸铜铁路以南,河堤路以北,咸铜铁路、人民东路立交铁路桥以东,西咸新区与渭城区东交界线以西。 | |
双泉学校 | 中小学 | 西咸新区与渭城区北交界线以南,毕塬西路以北,马家堡村以东,新兴路北延线、文苑路以西。 | |
华星初中 | 初中 | 华星厂,毕塬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新兴路以东,东风路以西。 | 不含民大 附中学区 |
华星小学 | 小学 | 华星厂,毕塬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新兴路以东,东风路以西。 | |
风轮小学 | 小学 | 西北一棉,陇海铁路以南,人民路、渭阳路、中山街以北,乐育路以东,立信街、 中央领域、清泰街以西。 | 含中央 领域 |
道北小学 | 小学 | 中铁一局及驻咸相关单位,第二纺织机械厂至新兴路之间毕塬路南侧段企事业单位。 | 不含第二纺织机械厂 |
八方小学 | 小学 | 八方纺织,陇海铁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立信街以东,新兴路以西。 | |
果子市小学 | 小学 | 人民路、中山街以南,渭阳路以北,清泰街、中央领域以东,抗战南路以西。 | 不含 中央领域 |
文汇路小学 | 小学 | 毕塬路以南,陇海铁路以北,联盟一路以东,新兴路以西。 | |
文林学校 | 初中 | 中铁二十局及相关单位,文渊路以南,文林路以北, 迎宾大道以东,东风路北延线以西。 | |
小学 | 中铁二十局及相关单位,西咸新区与渭城区北交界线、文渊路以南,文林路、望贤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西咸新区与渭城区东交界线以西。 | ||
碱滩小学 | 小学 | 望贤路以南,咸铜铁路以北,东防洪渠以东,西咸新区与渭城区东交界线以西。 |